發生 法律四江貞燕
腳踏車的輪轉,有一種規律而精細的美,特別是黃昏的日光映在輪圈上,細碎柔和的光點亮晃晃地一起飛轉起來。他自幼就著迷於這樣細瑣的生活情節,沒有原因地。有一次他貪看路旁一列長長的螞蟻隊伍,蹲在美容院外消耗了一整個下午,母親做完頭髮走出店外,才想起來還有孩子同行。
於是在他的經驗裡沒有無聊的時刻,只要一點點東西,從來都是這樣,他只要一點點東西就可以快樂無憂地生活了。
父親把他的不求上進歸咎於他容易滿足的古怪性格,抱怨他安於學校裡普通的排名、銀行裡不上不下的職位,「但怎麼結婚就挑了個難的呢?」
他始終沒告訴父親:那也是別人選了他的。妻子為了結婚和家裡鬧地轟轟烈烈,他倒嫌麻煩,覺得不結算了,妻子卻堅持不肯退讓,直到最後再也回不了家。女人,他始終想不透是為了什麼,她可以不要原來安適的生活,說什麼也一定要跟著窮酸又「不求上進」的他。
不像平常那樣單純地享受騎車的過程,回家的途中,他無端地回想起這些。
回到家,和正巧經過他家門口的鄰居小男孩點了點頭,反射地停好腳踏車,順手澆了院子裡的花。和平常沒什麼不同的這些動作,他卻因為煩躁,竟感到有些索然無味。晚上用過飯,他一如往常坐在客廳裡,卻不翻看報紙,而是望著妻子洗碗的背影發獃。結婚十多年了呢,大兒子也上初中了。最近該放暑假了吧。
「怎麼啦?」他一回神,妻子站在茶几前,憂心地望著他:「一整個晚上魂不守舍地。」
「今天經手的錢,記錯數字。經理說要給賠。」妻子無聲地抽了口氣。
「短了多少?」她聲音裡隱藏的顫抖,在聽見數字之後,陷入完全的沉默。然後一言不發轉身回房。
他從來相信,自己不會被生活擊倒,所以一無所求也是某種自保的方式,如果他什麼也不要,那麼別人也不能從他這裡拿走什麼。但如今他們是「他們」。在回家之前,他試想過各種解決困境的方法,沒有一個能行,但就是沒有辦法也得想出辦法。妻子突然喊了他的名字。
「這裡的錢先拿去墊一墊。五金行的吳老闆有意思買我們店面,明天我去和他談一談,賣了之後就夠還了吧。」妻子手裡緊捏著一個大牛皮紙袋,緊繃著聲音說:「還完就收拾東西走吧……工作也辭了吧。」
他認得那個紙袋,裡頭裝了她這一期標下的會錢,他突然明白她並不是下定了決心,而是希望他為她下定決心。他應該為她下定決心,他不能叫她不要這麼做,因為他們必須想辦法過下去,還有因為,不應當由她來做那個真正的壞人。他靜靜望著客廳裡的妻子,第一次真正看見她的美麗,這個女人愛他至深,她可以為他選擇為惡,他卻現在才明白。
就在那一剎那,他的愛情終於悄悄發生了,但未來在同一刻卻變得如此、如此險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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