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學一 B98401108 吳其穎
我比較喜歡寫評論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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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批評的反思-從”害婦成癱 醫賠3100萬”談起
可能是就讀相關系所的緣故,對於這類事情總是特別敏感,希望等一下不會因太激動而離題。
首先是3/27蘋果日報的新聞:
律師:溫暖判決
替李永信打了5年官司的律師常照倫表示:「這是很溫暖、進步的判決!」他說,因醫病關係不平等,「發生糾紛時只能靠法官加以平衡,而金錢的填補永遠無法補償病人和家屬一輩子的損害。」因此他也呼籲醫院:「不要再上訴折磨家屬,讓官司就此結束。」
2005年農曆年初六,李永信帶著妻女回娘家,廖女因腹痛掛急診,經檢查有腸阻塞現象而住院,當時主治醫師徐章虎(60歲)建議可進行鼻胃管插管治療;兩天後,值班醫師陳仁亮(41歲)也建議插鼻胃管,可排出脹氣和灌食以利消化。 廖女害怕本不願配合,後來同意,實習醫師許博期(29歲)於是為她插管。由於廖女持續出現心跳高達150下及呼吸困難等不適現象,許卻疏於評估就插管,立即造成廖女血壓、心跳接近暫停狀態,經搶救仍因缺氧過久變成植物人。
因此,實習醫師許博期被判賠3100萬。
尚未修習基礎醫學知識的我,在問過認識的醫師長輩們對這篇文章的評價後,受到了極大震撼。
他們表示,事實是:插鼻胃管引起迷走神經反射導致心跳減慢完全無法事前預期!簡單來說,一千個心跳高達150下及呼吸困難的相同病狀者,有九百九十九人會因為插管而受惠,而剩下的那一位,完全無法事先知道。
插根鼻胃管,健保給你幾十塊,一次失敗叫你賠100萬倍,3100萬;插根氣管內插管,健保付你四百塊,一次失敗叫你賠10萬倍,幾千萬!只要做錯一次,做一百萬次正確的都沒有用!砂石車撞死人,強姦殺人,謀殺,都沒有這樣大的懲罰金額,難道醫師是故意害病人的嗎?病人難道不是生病才來醫院的!?
醫療本來就有風險在,但我們的社會往往不允許其有失誤的空間。救人的四大科:內科、外科、婦科、兒科,天天都在與死神拔河,但我們的社會竟不予這些勇者任何一次失敗的機會。這也就是為何成績前段的醫學生要一味的往眼科、牙科、皮膚科等較少醫療糾紛的科跑的原因。
以前的醫生權威夠,病人對醫師總是必恭必敬,讓醫生能夠完全發揮所學的診斷、下藥;現代醫師反而要怕病人,病人一不舒服就要告醫生,這一告往往令醫生分身乏術,要是真相沒有查明,醫師十幾年來的爆肝苦讀毀於一旦,不但身敗名裂,可能還要負擔天價的賠償金。
很多學生憑著一身助人的熱血進了醫學系,最後竟以上述做為收場,令人不勝唏噓。許博期醫師的友人指出,許醫師溫文儒雅脾氣超好,當初在學校主辦過好幾次鄉間醫療缺乏的義診團,幾乎可以算是幾個月就會辦個義診團去幫助別人。這位實習醫師,心地到底有多善良由此可見。
人文,強調”以人為本”,醫病關係良好十分重要。台灣經過醫學教育改革,此方面已有長足進展。醫學教育改革,主要是要求醫生要能尊重病人、要有同理心,要讓病人感受到醫師”視病猶親”的態度照顧。醫生尊重病人,那是否病人也該給醫師權威一點基本的尊重?
因此,台灣社會對於醫療的態度應該改觀,不是說病人的生命沒有價值,而是應該賦予醫師犯錯的機會。失敗為成功之母,沒有犯錯,請問哪來的進步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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